广州银行科技通用人力外包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请登录)受招标人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银行科技通用人力外包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2]128号
二、招标代理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科技通用人力外包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四、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广州银行业务发展迅速,各项金融科技的工作量迅速增长,目前自有人力难以在短期内满足所有业务支撑及创新的需求。为快速响应业务需求,急需采购高质量的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包括通用开发类、测试类、数据开发类、需求分析类合计4个类型,为招标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二)采购数量:此次采购分为4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止。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包组1:通用开发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开发类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不在招标人已入围通用开发类人力外包供应商名单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与招标人已入围通用开发类人力外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2:通用测试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测试类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不在招标人已入围通用测试类人力外包供应商名单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与招标人已入围通用测试类人力外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3:数据开发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数据开发类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不在招标人已入围通用数据开发类人力外包供应商名单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与招标人已入围通用数据开发类人力外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4:需求分析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需求分析类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02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请登录)受招标人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银行科技通用人力外包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2]128号
二、招标代理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科技通用人力外包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四、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广州银行业务发展迅速,各项金融科技的工作量迅速增长,目前自有人力难以在短期内满足所有业务支撑及创新的需求。为快速响应业务需求,急需采购高质量的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包括通用开发类、测试类、数据开发类、需求分析类合计4个类型,为招标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二)采购数量:此次采购分为4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包组 | 类型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包组1 | 通用开发类 | 按招标人对软件开发工作的需求,提供外包开发人力服务 | 6家 |
包组2 | 通用测试类 | 按招标人对软件测试工作的需求,提供外包测试人力服务 | 6家 |
包组3 | 数据开发类 | 按招标人对数据开发工作的需求,提供外包数据开发人力服务 | 5家 |
包组4 | 需求分析类 | 按招标人对需求分析工作的需求,提供外包需求分析人力服务 | 10家 |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止。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包组1:通用开发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开发类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不在招标人已入围通用开发类人力外包供应商名单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拓保软件有限公司 |
3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 | 厦门至恒融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8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2:通用测试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测试类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不在招标人已入围通用测试类人力外包供应商名单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厦门至恒融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
4 | 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
5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 |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 | 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3:数据开发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数据开发类通用人力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不在招标人已入围通用数据开发类人力外包供应商名单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8 | 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 |
9 | 厦门至恒融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北京汉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4:需求分析类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额为正数(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投标人须具有CMMI3(含)以上资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其科技子公司或省级农信社的需求分析类外包服务实施案例(需与甲方存在实际结算行为)。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派驻入场实施的人员名单以及结算证明材料(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02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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